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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公积金提取代办代提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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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呢
发布时间:2024-08-23 10:40浏览次数:

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


一、提取条件


1. 职工本人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;

2. 职工本人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;

3. 职工本人租赁住房的;

4.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病、非因工死亡,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;

5. 职工本人离休、退休、退职的;

6. 职工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且无其他住房的;

7.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;

8.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婚姻、继承等原因需要分割住房产权的;

9.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户籍迁移、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;

10.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其他合法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。


二、提取材料


1. 提取申请书;

2.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.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卡;

4. 购房合同或房产证;

5. 贷款合同或还款凭证;

6. 租赁合同;

7. 医疗费用证明、死亡证明、意外伤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;

8. 离休、退休、退职证明;

9.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;

10.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证明材料;

11. 婚姻、继承等证明材料;

12. 户籍迁移、工作调动等证明材料;

13. 其他合法原因证明材料。


三、提取流程


1.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,填写《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

2. 单位审核职工的提取申请,确认符合提取条件的,将提取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;

3.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;

4. 职工收到提取款项后,应向单位出具收款收据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
四、注意事项


1.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、完整的证明材料;

2.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,不得挪作他用;

3.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应当按照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;

4.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政策和规定,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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